GPS应用于工程测绘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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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的商业化
返回列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是中国自行研制的全球卫星定位与通信系统(BDS),是继美全球定位系统(GPS)和俄GLONASS之后第三个成熟的卫星导航系统。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下称“北斗系统”)是中国自主创新的重大成果,但它的市场化之旅才刚刚开始。能否取得商业上的成功,关系到北斗系统的成败存亡。
交通运输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9个示范省份在用的“两客一危”车辆(旅游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需要更新车载终端的,应安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所有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加装北斗终端。随后,交通运输部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上述通知做进一步的落实和督促,并称,凡未按规定安装或加装北斗兼容车载终端的车辆,不予核发或审验道路运输证。
这一带有强制性色彩的政策释放出明显的信号:北斗系统是想借助“有形之手”,以非市场化的方式来启动首批民用客户。这遭到了一些人的批评,认为此举模糊了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界限。其实,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特别是涉及国家重大战略安全的产业领域中,动用国家资源帮助其发展壮大并无不妥。卫星导航系统本身就是投资数百亿、建设数十年的国家工程,商业化注定也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商业化初期,它还不能以有竞争力的性价比来吸引客户,政府采用财政、税收、政府采购等手段,帮助企业或项目启动客户,显有其必要性。
关键的问题在于,谁来承担额外的成本。尽管北斗车载导航与美国的GPS相比并不逊色,但价格却是后者的数倍,强制性地让车主多花数倍的高价来安装北斗系统,否则不核发道路运输证,确是行政越界行为。笔者建议,在用户启动策略上,不妨采用公共采购的方式,公务车必须安装北斗导航,非公务车安装北斗导航则给予一定的补贴,这既体现了国家扶持的意愿,也没有将成本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
但保护只能是有限保护,且非长久之计,因为随着用户的增长,补贴将是一笔庞大的数字,会加重财政负担。最重要的是,保护政策极易营造一个封闭的生存环境,而北斗系统绝无可能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成长,否则会丧失自生能力,一个没有自生能力的工程,注定是失败的工程。所谓自生能力,用林毅夫的话来讲,就是在一个开放、竞争的市场中,只要有着正常的管理,就可以预期这个企业在没有政府或其他外力的扶持或保护的情况下,获得市场上可以接受的正常利润率。
受保护而失败的典型案例,莫过于前苏联的民机产业。在产业政策的呵护下,前苏联的民机产业维持了一个封闭的内循环,三大飞机制造商包揽了前苏联所有的民机,不参与国际竞争,不照顾客户体验,甚至不去关注盈亏状况,失去了自生能力。随着前苏联的解体,民机产业也一蹶不振,如今俄罗斯的航空公司不得不从波音、空客购买飞机。
在此,不妨分析一下全球卫星导航系统领域的竞争格局。美国的GPS、俄罗斯的GLONASS已经运行了数十年,技术成熟,欧洲正在建设伽利略卫星导航系统(Galileo),与中国的北斗系统一道,构成全球四大卫星导航系统,目前欧洲的伽利略建设进程落后于中国的北斗系统,各国(区域)都把独立完善的卫星导航系统视为拱卫国土安全的重要因素。在商业化进程上,美国的GPS处于垄断地位,在中国占有95%的市场份额,可以预料,随着北斗系统的进一步完善,未来在中国本土市场,将是北斗系统与美国的GPS“短兵相接”。北斗系统的技术创新是成功的,但它还需要经受市场化的洗礼,只有商业上的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